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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道德经注》第十九章〔魏〕王弼 注
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。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
  • 作品名称
    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  • 朝代
  • 注释作者
    王弼

《老子道德经注》第十九章
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。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
圣智,才之善也。仁义,人之善也。巧利,用之善也。而直云绝,文甚不足,不令之有所属,无以见其指。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,故令人有所属,属之於素朴寡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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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原文»

阅读量:270 更新时间:2023-07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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